以上就是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10%避税的基本方法,这三个方法中最好的一种避税方法就是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因为这种个人独资企业是非常好的一种方式。
一、 工资薪金支出
必须做表由受领工资人签字,一般现金发放,必须有相应的现金支票提取现金,不可坐支营业收入款;网银发放一定要及时打印付款凭单,用临时人员工资套取现金不可取;
二、 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缴纳,由银行代扣代缴的据实列支;员工档案和缴费在异地的;凭个人缴费凭证据实报销;
三、劳保支出是指为雇员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饮料等一定要求开具发票,在发票中列清明细,或要求提供发票后附商品或货物清单;
四、 审计费,一般审计费在500元—5000元之间,而且由没有资质的中介公司审计后,到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盖章,虽然表面看省了一笔钱,但是没有在一年的财务咨询和税务方面得到服务,建议律师事务所一定要在律协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中选聘中小型所,要求注册会计师出现场,在税务方面和会计核算方面提供全面的服务、咨询,每年合理避税将非常很可观。
五、房租、物业费、水电费一定要索取发票,有些物业或行政事业单位为了逃避房产税,一般给开具技术服务费或场地占用费发票,被税务机关查获后,损失不会小;
六、办公用品要求有办公费用明细清单、数量、金额,方可报销;
七、咨询费,律师事务所在诉讼中会与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房地产评估师、土地估价师、工程造价师等各行业的专业人士合作,并与征信机构、鉴定机构等合作,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与这些机构中的有资质的单位合作,并签订合同,要求对方提供以律师事务所全称为抬头的发票,并索取这些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执业证书的复印件,不管费用是当事人支付还是事务所代付,发票都可以据实税前扣除,给大家留下了很大的运筹空间;
八、会议费,律师参加国内外的专业机构研讨会、业务讨论会、地方政府的咨询会、行业培训班等等,一定要留下会议通知、文件等,并要求会议方提供正式的收费发票,收款收据不可入账;
九、差旅费报销,机票、火车票必须是本所工资薪金表中列明的在职职员人名,方可报销;但是委托协议中已经委托律师事务所代付的证人、当事人以及与案件有关人员的费用,可以由事务所代付,因此,事务所的会计人员一定要注意区分代付费用和事务所收入;一定要将代付费用挂账,不能做收入;在实际业务操作中,我们发现有很多事务所的会计人员将收进来的货币资金全部做收入处理,给事务所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做应付款时一定要将会委托协议复印后附在会计凭证后,便于查证;
十、车辆费用的处理,一般来讲律所的车辆基本上是律师个人名下的,极个别租赁租车公司的车辆,私车公用时,一定要签订私车公用协议,并向税务专管员报备,这样油费、停车费、过路费等方可入账;也可以律师个人将车租给租车公司,然后由事务所租回来用,在租车协议中明确车辆的维修费、保养费、保险费由租车人承担,那么这些费用是可以入账的;当然,如果提高租车费标准,那么租车公司扣除相应的税费,也是一种很好的处理税前费用列支的办法;同时也是律师个人解决车辆费用的一种良好的方式;
十一、业务招待费,大家一定要记得,吃饭招待时要算着来,只能税前列支发票收入的千分之五的60%;所以各种会所的年费是被视为业务招待费的,一定要引起高消费律师的重视;
十二、捐赠不能超过利润的30%,超过部分要纳税;另外,捐赠对象要选择具有接受捐赠资格,并能开具税务税局规定捐赠发票的单位,捐给个人或没有资质单位或不能取得捐赠专用发票和收据的,要交税的。
十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以再不超过业务收入15%的额度内列支,超过部分要纳税的,不是所有广告公司的发票都可以在15%的额度内列支的,没有广告经营许可证、影视资质单位的发票税务机关是不予认可的;
十四、员工教育经费,按照财建【2006】317号文规定的列支范围使用教育经费,一般来讲按照工资总额的2.5%计提后列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要用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