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常见退赃如何退最有利?
来源: | 作者:广东一麟律师事务所 编辑部 | 发布时间: 2019-11-12 | 8073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在侵犯财产型犯罪中,被告人积极退赃、退赔更多的是在审判阶段被认定为一种酌定量刑情节,如果被法官认定,往往会获得从宽处理。深圳刑辩律师认为,事实上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可通过积极主动的退赃、退赔获得被害人及时谅解,从而争取不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获得检察机关较轻的量刑建议。因此,如何退赃、退赔,充分发挥这一有利情节的作用,对涉嫌经济犯罪的当事人而言就显得极为重要。本文从退赃、退赔的概念入手,分析了相关的法律依据及不同诉讼阶段对被追诉人的影响,以及如何有效认定退赃、退赔,对于刑辩律师更好的服务当事人具有实务上的指导意义。   

一、何谓“退赃、退赔”?   


“退赃、退赔”即属于法学理论概念,在法律实务的涉财物犯罪中常被引用,并在《刑法》第六十四条,《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二十四、一百三十九、二百二十五、四百五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一百四十四、四百八十八条均有关于“退赃、退赔”的明确规定。所谓退赃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罪犯及其委托人依据法律法规主动或被动性的将非法获得的财物直接退还给被害人或者上缴司法机关的行为。所谓退赔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罪犯因犯罪所得的赃物已被其非法处置或者毁损而无法退还被害人原物,而采取折价方式直接赔偿被害人或者上缴司法机关的行为。   

二、何谓“赃”?   

深圳刑辩律师认为,本文中“赃”是指被犯罪嫌疑人非法侵害的公共财产或他人的合法财物或利益,也包括以非法手段获取的他人处于占有状态的物。退赃的核心是有“赃”存在且可退。退赔的核心是“赃”已灭失或客观原因不可退,导致无法返还时针对该“赃”的赔偿。“赃”具有双重属性,即经济价值和证据价值。实践中,常把“赃”和“非法所得”进行混淆,甚至认为是同一概念,特别提示,“赃”和“非法所得”内涵和外延是有所不同的。“赃”的外延要比“非法所得”小的多,“非法所得”指所获利益违反法律规定或没有合法理由,即一切不当得利,因此它包含了“赃”以外的其他不合法的利益。如使用赃款、赃物而获取的收益,包括利息、经营利润等,以及民事、行政违法行为获取的所得利益等。   

三、如何“退赃、退赔”最有利? 从宽处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一百四十四条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较轻,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或者不予逮捕:   ……   

(二)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者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   第四百八十八条第二款对于罪行比较严重,但主观恶性不大,有悔罪表现,具备有效监护条件或者社会帮教措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逮捕不致妨害诉讼正常进行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可以不批准逮捕:   ……   (四)犯罪后如实交代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尽力减少和赔偿损失,被害人谅解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九条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款人民法院除应当审查被告人是否具有法定量刑情节外,还应当根据案件情况审查以下影响量刑的情节: …… (五)退赃、退赔及赔偿情况; 第四百五十一条 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审查财产刑和附带民事裁判的执行情况,以及罪犯退赃、退赔情况。罪犯积极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的,可以认定有悔改表现,在减刑、假释时从宽掌握;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的,在减刑、假释时从严掌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第三类第8项: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其中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第9项: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  0756-2168896
gdylls@163.COM
珠海市高新区新湾七路190号4栋十楼
专业的律师团队  完善的规章制度  规范的服务流程  严谨的工作作风  
立即预约

精选服务

ABOUT us

News Center

关于我们
Select service

广东一麟律师事务所是经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互联网+专家型律师事务所,我们以中外企业境内外投融资法律业务为核心,以企业上市、改制、并购、资产重组、破产清算及各类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商事诉讼、仲裁代理等专业法律服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

quicklinks
更多

新闻中心

快速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