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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营利法人、特别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来源:广东一麟律师事务所 | 作者:李玉麟资深律师团队 | 发布时间: 2020-06-10 | 3350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出台后,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特别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常见的有限公司属营利法人,但什么是特别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呢,李玉麟资深律师团队为您释法讲解如下:


1、特别法人有何类型?

《民法典》九十六条规定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2、机关法人资格的取得?

《民法典》第九十七条规定,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3、机关法人终止后权利义务如何享有和承担?

《民法典》第九十八条规定,机关法人被撤销的,法人终止,其民事权利和义务由继任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没有继任的机关法人的,由作出撤销决定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


4、什么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民法典》第九十九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法律、行政法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就是说,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有不同的规定,如常见的经济合作社、村办企业组织等。


5、什么是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

《民法典》第一百条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法律、行政法规对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6、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民法典》第一百零一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

7、什么是非法人组织? 有什么类型?

《民法典》第一百零二条规定,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8、非法人组织的设立程序?

《民法典》第一百零三条规定,非法人组织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登记。设立非法人组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9、非法人组织的债务如何承担?

《民法典》第一百零四条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10、什么人可以担任非法人组织的代表人?

《民法典》第一百零五条规定,非法人组织可以确定一人或者数人代表该组织从事民事活动。


11、非法人组织解散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法人组织解散:()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出资人或者设立人决定解散;()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2、非法人组织如何清算?

《民法典》第一百零七条规定,非法人组织解散的,应当依法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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